所謂的"文化資產",根據文化資產法第三條,指具有歷史、藝術、科學等文化價值,並經指定或登錄之下列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,其中包含八項有形文化資產、五項無形文化資產。本課程除了法規所規範的文化資產,更擴及以數位方式建檔的文化記憶,也就是近年文化部所推動的國家文化記憶庫。隨著數位化技術與網路科技的發展,文化資產的保存與活化運用也與數位技術密切的結合,本課程也因此從數位人文的角度,帶領同學來認識各類型的文化資料庫,從最新的法規資料庫、文化資產查詢、國家文化記憶庫,以及文化部近期建立的臺灣數位模型庫來進行綜合性的線上學習。

為了讓同學系統性的掌握文化資產的相關資源與數位運用技巧,本課程以結構化的學習方式,從2016年新版文資法的重點開始,搭配文化部當前的重大文化推動政策-文化記憶庫與再造歷史現場計畫,以及臺灣文化學系的GIS基礎訓練,規劃出以下三大模組。每個模組另搭配相關文資時事議題,引導同學思辨與討論。

模組一:文資新法的試煉-從文化保存1.0到2.0的轉變 (第一週~第六週)
模組二:文化資產的全民參與-國家文化記憶庫的省思 (第八週~第十四週)
模組三:文化資產的在地行動-花蓮文化資產實務講座(第十五週~第十八週)

課綱(Course Outline)
教學計畫表(Syllabus)